周日. 9 月 14th, 2025

刘风(化名)是哈市道外区一家物流公司的经营者,其公司主要业务是物流托运,并帮助商户代收货款。但从去年 7 月至 9 月,他以各种理由向商户拖延给付货款,最终还 ” 跑路 ” 了。这 2 个月里,在他所经营的物流公司里,被骗人数竟高达 74 人,被骗金额 8 万余元。

” 我哪知道把货给了他,他却卷钱跑了!” 孙先生在哈市道外区经营服装生意,由于业务需要,经常要向外地发货并收取货款,需要与物流公司合作。他选择了哈尔滨市道外区仁里街的一家物流公司。他将服装打包交给该公司经营者刘风后,双方约定由刘风公司帮助他送货后并 ” 代收货款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货虽然送到了,但是收到钱后,物流公司却迟迟不给他钱。

网络配图

起初,刘风总以司机出差未归等理由搪塞。后来,由于孙先生多次索要,刘风干脆关机,人突然失联。没过多久,该物流公司也 ” 黄 ” 了。无奈下,孙先生只能选择报警。此时,孙先生才知道,类似的情况在该公司总有发生,从去年 5 月至 7 月间,刘风经营的物流公司先后利用帮人 ” 代收货款 ” 的名义,诈骗了 74 人,涉案金额达 8 万余元。

通过警方侦查布控,5 个月后,犯罪嫌疑人刘风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刘风交代,由于一直收入不稳定,所以他才萌生利用开办物流公司做包装,通过物流公司名义 ” 代收货款 ” 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之后,他在骗取孙先生等 74 名被害人的信任后,将钱据为已有。此时,74 名被害人的货款已被他挥霍殆尽。事后,刘风家属将部分赃款对被害人分别进行了返还。

对此,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应收货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但考虑到刘风的家属能代为退还及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刘风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因此,法院以被告人刘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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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U 13723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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