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 7 月 12th, 2025

  记者 李楠楠

  4月27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总结过去一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亮点工作,发布2023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翟颖慧介绍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内容和推进落地情况。

  据介绍,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效果明显。近年来,国家多次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优惠力度迭代升级。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与以往政策优惠相比,有两大亮点,一是稳定政策优惠预期,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二是政策适用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往仅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制造业研发费享受这一加计扣除比例,此次政策优惠除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六个行业以外,其他行业的纳税人均可享受。

  为保证广大纳税人及时、充分、全面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烟台税务系统将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利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定期举办网上课堂,线上对广大纳税人开展相关政策培训。二是开展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走访活动,为企业现场答疑解惑。今年将安排全市税务系统走访企业500户,面对面辅导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三是对纳税人实行“标签化”管理,通过大数据筛选年度申报中有研发支出的企业名单,分类编辑政策短信,通过鲁税通平台向有研发支出的企业进行定点推送,让纳税人全面知晓政策内容,确保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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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U 13723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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