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商铺用途及经营项目
甲方将位于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乙方经营项目为:,出租租赁商铺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配套设施设备等信息)
第二条商铺经营项目变更
如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变更店铺名称,乙方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乙方不能随便变更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第四条租金
1、年租金为元(大写:)。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租金,此后每年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日按一年租赁费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仍未支付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商铺,押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押金: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未缴纳押金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交付商铺。乙方向甲方交还商铺时,未发生需要扣减押金情形的,由甲方不计息返还。
3、乙方给甲方提交管理费元(每月)。
第五条商铺的使用方式及时间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针对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当在甲方限期内完成整改。严禁销售腐败变质和违禁、假冒伪劣商品。
2、乙方在商铺经营期间保证合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经营项目所涉及的税务、工商等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手续不全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现金、贵重物品、货物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因被盗、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以本合同签订时的商铺现状为乙方提供出租的商铺,如乙方需在商铺内增加或拆除其他设施、设备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增加或拆除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若乙方需要在商铺内接通水电,由乙方负责接通并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解除或到期乙方向甲方返还商铺时,不得破坏接通的水管、电线,水管、电线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不得擅自接通水电。在商铺接通水、电工程开始施工前7日内,乙方须持水管、电线施工图向甲方请示,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铺内接通水电的施工作业。但甲方认为施工图不合理的,乙方须对水管、电线的施工图进行更改,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按照施工图施工。乙方擅自接通水电、擅自改变施工图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元,若因乙方擅自接通水电而导致任何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则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民事、刑事责任。增加或拆除其他设施设备的按照上述增加水电约定处理。
5、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等进行其他处分,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转让。甲方同意转租、转让的,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转租、转让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并将转租、转让合同交甲方备案一份;如甲方不同意转租、转让的,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将商铺抵押、在该商铺上落户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且不退还乙方余下租金及押金,乙方还需支付清各项使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管理费等。
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商铺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利用商铺从事任何非法活动,乙方承担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发生任何打架斗殴、谩骂、侮辱他人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一切违反法律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社区、警务站、消防等部门的防疫、维稳、消防等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经营中严禁使用与经营无关的任何设施设备,遵守规定的经营时间,并承担防疫、维稳、消防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或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火灾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8、乙方应自觉爱护商铺原有装修及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原有结构、装修及增减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商铺的整体结构,不得擅自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建筑物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因乙方原因或不归咎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房屋结构改变或毁损及附属设施设备器具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负责进行经济赔偿、及时以原价原料修复维修等,合同期满后必须按原貌(包括乙方接通的水管、电线及固定装修)将商铺交还给甲方,不能恢复原貌的,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甲方可自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9、商铺只做经营之用,夜间禁止留人居,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商铺,租金押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商铺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或其他设施设备产生破损、损毁,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门窗、水电线路管道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无法维修、恢复原状的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全额经济赔偿。
11、租赁的商铺内由乙方安装监控,所有监控由甲方录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12、乙方经营项目物品或者食品必须符合质检合格标准并按标准价格经营,价格不能随便调动,接受甲方及当地相关部门监督,如价格过高于市场均价,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13、商铺使用时间:乙方保证每天正常营业,营业时间为:点到点,不得提前关门或延期滞留;不得随意关门,如一个月关门次数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天,甲方可自押金中直接扣除,若乙方一个月内关门次数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商铺,押金不予退回,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14、乙方使用租赁商铺期间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第三方侵权损害、经济纠纷、损失、事故等不利情形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可全额向乙方主张,乙方全额予以支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既得利益)的,乙方应当全额予以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本合同即为解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取得营业证照,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注销经营执照的;
2、未按照约定或甲方要求(第五条商铺使用方式及时间)使用商铺,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或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3、商铺内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或违禁品的;
4、在商铺内进行违规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经济赔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未按甲方规定布展在甲方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6、将商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和其他租户交换商铺、将商铺抵押给他人或私自在本合同所涉商铺上落户的;
7、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改变经营项目(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对承租的商铺擅自进行改动、拆除原有结构设施及装修改造的;
7、逾期日未交付租金的;
8、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未按甲方日常管理要求使用商铺或不服从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超过3次的;
9、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变更
1、商铺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剩余租金不予返还,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年年租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内,若因国家、城镇建设或者政府其他原因需要征用、收回商铺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未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商铺征用通知后无条件配合商铺征用事宜;因征用、收回商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的,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后,本合同即为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若发生扣减项,则退还扣减后的押金金额),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无条件将商铺返还给甲方,不再继续租赁使用。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按合同上述规定,如出现违约或约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须在一个月内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年年租金总额的30%。
2、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薪资、资格审查(针对持证方可上岗的岗位)由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乙方对顾客及商铺内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乙方经营期间,出现任何意外(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物丢失损毁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3、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保险金的购买、安全事故赔偿、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赔偿等),以及乙方使用商铺期间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或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或侵权的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因合同解除、租赁期限到期,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收回商铺的情形的,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无条件将商铺返还给甲方,不再继续租赁使用,并将在使用商铺期间产生一切费用结算清偿完毕,若未能清偿的甲方代为垫付后可自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若乙方拒不返还商铺继续占有使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日按年年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将商铺返还给甲方。若因乙方继续占有使用行为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法律效力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3、本合同所载双方信息均为真实有效,可作为普通文书(函、通知等)、法律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方式),一经邮寄视为送达。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