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已过去,2023年已来!2022年疫情仍然给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行业发展,本期为大家带来国务院2022年发布的跨境电商相关政策,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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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国办发〔202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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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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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积极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适时举办国际消费季促进活动,带动消费品进口。
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29号
01
发布时间: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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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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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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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更好对接国内国际市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发展,丰富产品供给。引导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
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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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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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国办发〔2022〕9号
01
实施时间: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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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研究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完善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以及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旅游度假、餐饮、养老、冷链物流等领域服务标准等。
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国办发〔2022〕18号
01
实施时间: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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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办发〔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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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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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进一步完善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助力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拓展“单一窗口”的“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支持有关地区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推动便捷快速通关。2022年底前,在国内主要口岸实现进出口通关业务网上办理。
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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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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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支持企业到国际市场打拼,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互利共赢。加强对出口大户、中小外贸企业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融资、用工、物流等问题。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搭建境内外展会平台,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
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202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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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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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宁德市、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焦作市、许昌市、衡阳市、株洲市、柳州市、贺州市、宜宾市、达州市、铜仁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拉萨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国办发〔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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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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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支撑全球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积极推进海外仓建设,加快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境外港口、海外仓、分销网络建设合作和协同共享,完善全球物流服务网络。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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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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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针对跨境电商、跨境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统筹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数据跨境传输、外资并购等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文章来源:电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