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 7 月 10th, 2025

2022年,安徽省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专利行政保护,商标全链条保护,春茶、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商业秘密保护,“铁拳”、“蓝天”等系列专项行动,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办理业务指导和督办。全省查处知识产权案件3302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3113件,作出行政裁决88件、行政调解94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知识产权犯罪线索104条,同比增长48%,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连续6年稳步提升。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现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芜湖市弋江区知识产权局处理“一种用于汽车后背门竖向放置的组合式EPS包装箱、一种用于汽车车门竖向放置的组合式EPS包装箱”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安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名称分别为“一种用于汽车车门竖向放置的组合式EPS包装箱(专利号ZL201921259853.1)”和“一种用于汽车后背门竖向放置的组合式EPS包装箱(专利号ZL201921232177.9)”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且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请求人安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请求人芜湖某某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的三款组合式EPS包装箱:“某型号后门总成”、“某型号前门总成”“某型号后背门总成”落入上述两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损害了请求人安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于2022年2月26日向芜湖市弋江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责令被请求人芜湖某某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禁止销售涉案产品和赔付相关销售金额等请求,2月28日芜湖市弋江区知识产权局立案受理。

被请求人芜湖某某有限公司认为被控产品没有完全覆盖涉案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产品的技术特征属于现有已公开的技术,所以不构成侵权。对此,芜湖市弋江区知识产权局多次组织对被控产品、被控产品模具进行侵权比对,对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了初步判断,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

芜湖市弋江区知识产权局于5月25日主持召开现场调解会,双方当事人达成:1.被请求人不再生产、销售涉案的3款产品;2.被请求人若要生产销售涉及涉案专利的产品必须得到请求人的授权许可;3.请求人放弃赔偿金额内容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自愿就该调解协议书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调解协议的形式与内容依法进行审查后,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vatar photo

作者 UU 13723417500

友情提示:现在网络诈骗很多,做跨境电商小心被骗。此号发布内容皆为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宣传文章,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无意冒犯,如有侵权请联系13723417500删除!

声明本文由该作者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发表回复

服务平台
跨境人脉通
选品平台
U选Market
展会&沙龙
群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