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

在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当下,出口海外仓模式成为众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选择。
为了让跨境电商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准确理解和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
出口退(免)税操作流程。
1

符合退税的情形
跨境电商贸易中,出口海外仓模式属于正常对外贸易方式之一。
目前,主要有出口至境外电商平台仓库模式、第三方海外仓模式、自建海外仓模式三种。根据销售模式区分,大致可分为两类情形:
第一类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将货物销售给境外公司,存入指定海外仓后由境外公司在电商平台运营销售。这种情形下,货物报关出口时已实现销售,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第二类是先将货物出口备货至海外仓库,再通过境外电商平台销售给境外消费者。此类情形出口时货物未实现销售,待在境外电商平台实现销售后,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新业态发展,相关部门优化退税管理模式,企业可选择一次性申报退税,也可选择分批申报退税。
2

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退(免)税备案
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若要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需先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可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要真实、完整填写并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及撤回
当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申请办理备案变更。需注意,变更 “退(免)税方法” 时,应结清退(免)税款后再办理变更。企业若要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应先结清退(免)税款,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操作流程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和离线版申报系统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以电子税务局为例,操作流程为:
出口退(免)税备案: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功能菜单;进入系统后,根据企业历史办税记录,系统自动匹配备案申请模式;
备案结果:【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查询。
3

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
申报期限
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应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最晚不迟于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任何一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外贸型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也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申报渠道
为方便企业申报,税务机关提供了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等免费申报渠道,企业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实现 “网上” 申报,纸质表单和原始凭证由企业留存备查。有 “线下” 办税需求的企业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申报资料
不同类型的企业申报所需资料不同。生产企业:申报增值税免抵退税时,应提供申报电子数据及《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等凭证,委托出口货物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报消费税退税时还需提供相应表单资料。
外贸企业:申报增值税免退税时,应提供申报电子数据及《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证,委托出口货物也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报消费税退税时同样需提供相应凭证。
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操作流程
以电子税务局为例,免抵退税申报操作路径为: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功能菜单;
免退税申报操作路径为: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退税申报】功能菜单;
申报错误撤回操作路径为: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
退税进度查询:【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
4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 15 日内,将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等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企业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备案单证由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 5 年。企业可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备案单证。
注意事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适用现行出口退(免)税有关政策,未列明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