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如何在县域产业司法保护、镇街法律监督、粮食安全和种源安全司法保护、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要依法打击妨碍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及危害新兴产业发展的犯罪,对接各县(市、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链的法治需求,打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保护、涉企刑事“挂案”整治等“组合拳”,积极参与大型产业集聚区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为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强调,要严惩教育、就业、社保等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突出保护返乡就业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民等群体劳动权益,加大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稳步开展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新会陈皮、台山大米、杜阮凉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综合司法保护机制,依法严惩破坏耕地、制售假农资犯罪,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

《措施》要求,将镇街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镇街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诉源治理作为履职重点,不断健全行政检察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有效促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着力提升镇街法律监督质效。
此外,《措施》还围绕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体服务县域城镇化、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开展好“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党建引领驻村帮扶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助力江门融合推进县域振兴和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
来源:江门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