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5日讯(通讯员邓拥军陈玲芝)近日,湘潭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将城市低保金、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等困难群众各项补贴资金提标、补发到位,共计发放各类资金26万余元。
据高新区社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为570元/月,是全市最高保障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1月起,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月提高至65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相应由780元/月提高至845元/月;高新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由75元/月提高至8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950元/月提高至1100元/月;原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50%的标准保障。
湘潭高新区社事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认真做好低保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核确认,进一步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等方面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强化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据悉,湘潭高新区4月新增低保5户9人,特困1户1人;实施临时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额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