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22〕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快探索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443号)要求,现就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通知如下:
一、新增部分县市作为试验区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的有关要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战略大局,统筹城乡,借鉴国际先进医学发展经验,增强与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性,结合前期地方申报情况,经研究,新增北京市密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海南省东方市、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等4个试验区。我委将对8个原有试验区和4个新增试验区实施统一管理。
二、建立试验区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开展试验区建设,我委将建立试验区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纳入试验区或候补试验区。同时,将对各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试验区将调整至候补试验区,候补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的调整为试验区。我委研究制定了《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评价内容及要点(试行)》(见附件),从2023年起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分析,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试验区的依据。
三、先行先试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各试验区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编制、人才、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在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新路,为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探索经验、贡献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联系人:来岳标、胡同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1月17日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评价内容及要点
(试行)
一、加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15)
(一)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卫生健康工作机制
1.探索成立县(市、区)党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情况。
2.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评估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及落实情况。
3.是否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
(二)加强部门卫生健康共建共治
1.是否成立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医保等部门参加的卫生健康工作推进机制情况。
2.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制订重大政策文件、重大规划项目时征求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情况。
3.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情况。
(三)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
1.提升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明确科室或人员,健全组织发动、贯彻执行、评价反馈等职能情况。
2.落实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承担卫生管理和宣传组织协调功能等情况。
3.支持群团、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卫生健康工作情况。
二、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要求(28)
(四)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
1.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情况。
2.政府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
3.常住人口人均基层医疗卫生财政支出水平及增长率。
(五)完善医保支持政策
1.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及提高情况。
2.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比例。
3.医保基金落实签约服务费,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情况。
(六)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使用
1.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动编制和人员在县域内统筹使用情况。
2.盘活用好存量编制情况。
3.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编制周转池”等情况。
(七)完善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公立医院人均工资性收入比值。
2.落实“两个允许”,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情况。
3.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情况;对未纳入编制的在岗乡村医生,支持其参加养老保险情况。
三、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39)
(八)强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县域扩容和均衡布局
1.县级医院拥有省级重点专科的数量。
2.在县城之外选建 1-2 个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3.每千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及增长情况。
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九)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1.实行医保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2.明确结余资金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方法,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程度。
3.“强县域、强基层”情况,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
(十)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
1.是否建成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平台对接的县级医院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 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 版)》A 档要求的比例。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发热诊室(门诊)的比例。
(十一)发展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1.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
2.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3.基层执业(助理)医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比。
4.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占比。
5.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比。
三、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39)
(十二)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市、区)总诊疗量的比例。
2.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4.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2 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
(十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县级中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2.设有省级及以上名中医(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等)工作室数量。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人次占比。
四、为全国提供经验和方案(12)
(十四)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1.在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能力弱、待遇低、人员“招不来、留不住”、职业发展空间小和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等老难题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并取得良好效果。
2.在应对多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因素交织、新发突发传染病风险持续存在、慢性病发病率上升、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增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康复和护理等需求迅速增长、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亟待加强、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形势新挑战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并取得良好效果。
3.在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良好效果。
四、为全国提供经验和方案(12)
(十五)经验交流和表扬奖励
1.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交流宣传报道情况。
2.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司局召开的会议上进行典型交流发言情况,在国家级相关活动或工作中受到表彰表扬或获得相关荣誉情况。
五、省、市两级支持指导试验区建设(6)
(十六)加强调研指导
1.健全定期沟通联系、会议会商、工作进展反馈等机制及赴试验区调研指导情况。
2.允许或授权综合试验区突破现行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开创性的改革措施,切实解决制约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情况。
(十七)开展监测评价
1.开展试验区建设进展监测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试验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反馈情况。